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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九陂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10 17:05:1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九陂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领域属性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义务教育

招生管理

学校介绍

1.办学性质

2.办学地点

3.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

4.联系方式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

3.《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15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2

义务教育

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学校公示栏

3

户籍管理

出生
登记

出生
登记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出生登记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申报出生材料清单;出生登记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4

收养、入籍等登记

收养
登记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收养登记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收养登记材料清单;收养登记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5

注销登记

死亡注销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死亡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死亡登记材料清单;死亡注销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6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注销登记

服现役注销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服现役注销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服现役注销材料清单;服现役注销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7

迁移登记

迁出、迁入登记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迁出、迁入登记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迁入、迁出登记材料清单;迁出、迁入登记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8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姓名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姓名变更、更正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姓名变更、更正材料清单;姓名变更、更正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9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性别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性别变更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性别变更材料清单;性别变更免费办理。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0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民族成份变更、更正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民族成份变更、更正材料清单;民族成份变更、更正免费办理。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1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暂住登记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暂住登记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暂住登记材料清单;暂住登记免费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2

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居住证申领材料清单;居住证申领免费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3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居住证换、补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居住证换、补领材料清单;居住证换、补领收费20元,收费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4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签注

受理部门:派出所;受理条件:符合居住证签注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居住证签注材料清单;居住证签注免费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5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连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中队;受理条件: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材料清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免费办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指南》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6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连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中队;受理条件: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材料清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收费20元,收费依据《广东省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指南》。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港澳台居住证办理指南》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7

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

受理部门:派出所及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受理条件:符合居民身份证申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居民身份证申领材料清单;居民身份证申领免费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8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派出所及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受理条件:符合居民身份证换、补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居民身份证换、补领材料清单;居民身份证换、补领收费标准40元,收费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19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受理部门:派出所及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受理条件:符合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材料清单;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收费标准10元,收费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0

户籍管理

居民身份证管理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派出所及公安局办证大厅户政窗口;受理条件:符合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办理流程按相关要求及时限要求;所需材料按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材料清单;异地申请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20元,异地申请损坏、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40元,收费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派出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21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综合业务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2

监督
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2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

《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4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三、第四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25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26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7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三大点第五小点;《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28

审批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第6段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公共服务办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29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第6段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30

临时救助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31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九条、第十五条;《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32

审核
审批
信息

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第二点第4段、《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33

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老年人高龄津贴申领需提交资料及流程;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农村信用社活期存折复印件一份;

4.彩色一寸近照一张。5.按要求填写《连州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交村(居)委会初审6.村(居)委会交镇社会事务办审核。7.镇社会事务办交市民政局审批;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80周岁至100周岁以上老人(80周岁以上100元/人月,90周岁以上150/人月,100周岁以上500元/人月);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6.咨询电话:0763-6311523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印发连州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2〕70号)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公开查阅点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34

公共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村公示栏(电子屏)

35

公共法律服务

法治宣传教育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所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村公示栏(电子屏

36

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

查询

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村委会       

37

公共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司法所 

■村委会

38

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12348;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司法所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村公示栏(电子屏)

39

就业

服务

就业信息服务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40

就业

服务

就业服务

就业信息服务

岗位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41

就业信息服务

求职信息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42

就业信息服务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公示栏

43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4868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44

就业

服务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5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6

就业

服务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7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动保障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48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

7.《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1号)

8.《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函〔2020〕115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49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服务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50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51

社会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52

社会保障卡服务

社会保障卡申领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4.《清远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清府办[2013]75号)

5.《关于正式启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清人社[2014]241号)

同上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53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服务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委会

54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服务

社会保障卡注销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清远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清府办[2013]75号)、《关于正式启用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清人社[2014]241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劳保所

■政府网站

■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5

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

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

地征收补偿

部门文件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执法办

■镇、村公示栏

56  

计划实施

任务分配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综合执法办

■镇、村公示栏

57

决策部署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58

年度任务实施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执法办

■镇、村公示栏

59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舆情收集回应互动回应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60

征地管理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村委会

61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告知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村委会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62

征地批准文件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村委会

63

征地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村委会

6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 2.土地补偿费标准;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综合执法办

■政府网站

■村委会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65

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
服务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66

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
服务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67

公共文化服

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
服务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镇、村(公示栏)

68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镇、村(公示栏)

69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镇、村(公示栏)

70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镇、村(公示栏)

71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文化站

■镇、村(公示栏))

72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73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安监站

74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安监站

75

行政

管理

隐患管理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76

应急管理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公示栏

77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行政

管理

动态信息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示栏   

78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

79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政府采购信息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经济发展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0

安全生产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1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安监站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82

救灾生产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法律法规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3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部门和地方规章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4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其他政策文件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85

备灾

管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86

救灾生产

救灾生产

灾后

救助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87

灾害

救助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88

灾害

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村公示栏

89

救灾生产

灾后

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90

款物

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农业农村办、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1

款物

管理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农业农村办、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2

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93

食品药品监管

监督

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点第(六)项;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第七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94

公共

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点第(六)项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95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点第(六)项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96

食品药品监管

公共

服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点第(六)项;

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第八条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97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点第(六)项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公共服务办

■镇、村公示栏

98

扶贫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99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100

扶贫

政策文件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101

扶贫

扶贫对象

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国开办发〔2014〕24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102

扶贫

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粤农扶组〔2019〕27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贫困人口退出所在行政村

103

扶贫

扶贫资金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农扶办〔2019〕98号)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104

扶贫

扶贫资金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105

扶贫

扶贫资金

精准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农扶办〔2019〕98 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19〕35号)

注:我镇无符合享受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标准的扶贫龙头企业,无法公示。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农业农村办

■镇、村公示栏

106

扶贫

扶贫资金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注:1.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由各行业部门直接负责。

2.我镇无东西部扶贫相关政策文件,无法公示。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107

扶贫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农扶办〔2019〕98 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108

扶贫

扶贫项目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农扶办〔2019〕98 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23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109

项目实施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农扶办〔2019〕98 号)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23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

110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报贫电话

报贫电话(0763-6580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111

扶贫

扶贫资产

资产状况

扶贫资产登记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农业农村办

■政府网站

■镇、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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